一、液体携带
国际、地区航班:
1、液体物品应当盛放在单体容器,容积不超过100ml的容器内携带;
2、盛放液态物品的容器应置于最大容器不超过1L、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;
3、每名旅客每次仅允许携带一个透明塑料袋;
4、超出部分液态应作为行李托运。
国内航班:
1、液态物品禁止随身携带(航空旅行途中自用的化妆品、牙膏、剃须膏除外)。
同一机场控制区内由国际、地区航班转乘国内航班:
旅客随身携带入境的免税液态物品须满足3个条件:
1、出示购物凭证;
2、置于已封口且完好无损的透明塑料袋中;
3、经安全检查确认。
注:如在转乘国内航班过程中离开机场控制区,则必须作为行李托运。
化妆品
航空旅行途中自用的化妆品必须同时满足3个条件:
1、每种限带一件;
2、接受开瓶检查;
3、盛放在单体容器容积不超过100mL的容器内。
注:牙膏及剃须膏每种不超过100g(mL)。
其他特殊液体
婴儿航空旅行途中必需的液态乳制品、糖尿病或者其他疾病患者航空旅行中必需的液态药品,经安全检查确认后方可随身携带。
酒精饮料
1、标识全面清晰且置于零售包装内,每个容器容积不得超过5L;
2、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小于或等于24%时,托运数量不受限制;
3、酒精的体积百分含量大于24%、小于或等于70%时,每位旅客托运数量不超过5L。
二、充电宝携带
充电宝、锂电池禁止作为行李托运,随身携带有以下限定条件(电动轮椅使用的锂电池另有规定):
1、标识全面清晰,额定能量小于或等于100Wh;
2、当额定能量大于100Wh、小于或等于160Wh时必须经航空公司批准且每人限带两块。